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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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8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後湖里長福路331巷170弄22號 | 凱博琳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新屋區後湖里後湖43之10號經營凱博琳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172-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10日派員至貴場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950mg/L,化學需氧量:189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0mg/L,化學需氧量:45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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