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聚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2-11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成功路180號(桃園市新屋區中興段1379-8地號) | 聚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9月4日19時35分派員會同陳情人於其住家內勘查,稽查時可聽得貴公司作業聲響,現場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0.6分貝,因全頻均能音量與背景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故無需修正,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之晚間工廠(場)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至114年10月4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2月11日19時20分派員前往複查,於陳情人住家內可聽得作業聲響,現場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1.8分貝,經修正後全頻均能音量為61.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3分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20 |
| 2 | 2025-06-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新生里成功路一八○號 | 聚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5月14日查詢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產品生產、銷售及庫存申報情形,貴事業截至至114年4月皆無無廢磚(R-0402)、廢陶瓷(R-0403)、廢瓦(R-0406)申報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前述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09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