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東佺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7-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大湖段三七八之二地號,大湖段三七八之六地號 | 東佺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至東佺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地號:本市觀音區大湖段378-2、378-6地號等2筆)稽查,現場發現前述增建工程已先行動工且主體結構已完成,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空污管編:H112HC2045-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9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