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達城車業行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6-1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二段480號 | 達城車業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114年6月9日、6月11日前往本市觀音區忠愛路二段480號稽查,臺端於該址從事機車修理業,本局於現場見有堆置、貯存30餘台報廢機車及中古車,據臺端表示係向報廢廠及客人收受後堆置、貯存於該址,後續拆賣機車零件供販售。經查臺端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機動車輛)回收業,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8-08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