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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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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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六九號 | 協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該公司排放管道P001,113年第二季不透光率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91.53%,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27 |
2 | 2023-07-1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六九號 | 協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乙處字第0031號),經本局派員至貴事業稽查,查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區堆置原物料及雜物,與上開許可證內容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8-21 | |
3 | 2021-07-08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六九號 | 協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30日內完成處理(營運紀錄編號:H53A38271090300001、H53A38271090300002、H53A38271090300003),雖貴事業陳述意見函復,該廢棄物已於109年1月29日完成處理,且申報誤植已完成修正,惟貴事業申報資料錯誤之事實,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7-16 | |
4 | 2021-06-2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六九號 | 協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函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辦理,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產品申報異常,復經貴事業函復且經本局查詢後已完成修正,惟貴事業申報資料錯誤之事實,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7-20 | |
5 | 2018-07-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限期於107年12月25日前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本府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六九號 | 協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許可證「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056-01號,現場操作中,惟現場發現E003貯料倉維修中,該公司將其產品(人工礦物料)逕自堆置在旁邊的空地與許可證核定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6 | |
6 | 2018-03-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限期貴公司107年7月16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六九號 | 協裕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操證字第H6056-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3月27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旋轉窯燒結爐(E001)運作中,惟發現該污染源廢氣及粉塵外洩,與操作許可證(頁次6/15)所核定之收集方式(密閉收集)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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