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維明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3-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二路11號 | 維明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化學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5日派員至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逕流廢水排放口(RD09)稽查,現場見有排放泡沫情事,經循上游至貴公司雨水道勘查亦見有泡沫殘留情形,經查貴公司使用清潔劑打掃廠內環境,其產生之清洗廢水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逕將清洗廢水倒入廠內雨水溝,續排入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專用雨水下水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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