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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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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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9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林森里忠孝路三四六巷二一、四七號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北門門市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之1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門市廢(污)水自動監測(視)設施,未通過168小時傳輸測試,經認定未完成改善,改善期限自113年5月13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止(扣除審查期間),總逾改善期日計133日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21 |
2 | 2024-02-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8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林森里忠孝路三四六巷二一、四七號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北門門市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因貴門市申請變更措施說明書,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26日完成審查並通知貴門市進行連線測試,故前項改善期限調整自113年1月27日至113年2月5日止,惟截至113年3月13日貴門市仍未完成連線測試及提送自動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經認定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0 |
3 | 2023-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林森里忠孝路三四六巷二一、四七號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北門門市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門市應於112年9月2日完成自動監測(視)設施設置。 經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門市仍未完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第2項第2款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4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2 |
4 | 2022-05-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416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忠孝路346巷21號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北門門市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8條之1第1項、第18條之1第3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辦理。 二、於111年5月25日至該門市進行列管事業稽查,現場發現有繞流排放廢水之情事,採樣繞流水質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00mg/L(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89.3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750mg/L(限值100mg/L)、大腸桿菌群6,700,000 CFU/100ml(限值300,000CFU/100ml),超過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放流水標準限值,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18-1條第1項。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25 |
5 | 2018-06-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忠孝路346巷21號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北門門市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9日至貴門市稽查,現場發現T01-06調勻池至T01-07接觸氧化池之管線上設有一不明小管可將調勻池之廢(污)水排至地面,T01-01污水抽水井設有一溢流管線至道路側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14 | |
6 | 2018-06-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忠孝路346巷21號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北門門市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6日至貴門市進行放流水採樣,檢驗結果水溫38.1°C、懸浮固體35.5mg/L,超過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放流水標準限值(水溫:38°C、懸浮固體:3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22 | |
7 | 2017-10-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忠孝路三四六巷二一號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北門門市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17日至貴公司進行陳情案件稽查,現場查核發現污泥未經T01-11污泥儲存池,直接排放至周界外道路及水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2 | |
8 | 2015-09-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忠孝路三四六巷二一號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北門門市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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