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鴻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11-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臺中市清水區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 | 鴻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驗內容物結果,外觀為塑膠膜捆綁包裝,內裝物為非屬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之廢塑膠,夾雜有廢紙混合物、廢木材、廢棉布、廢泡棉及廢鐵且表面沾有砂土等,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惟鴻道公司未取得輸出許可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應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規定辦理,現場已拍照存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5-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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