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新竹縣政府(竹北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1-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7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竹北市水防道路五段一五一號 | 新竹縣政府(竹北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1日前往貴中心 (管制編號: J55A6111,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水防道路五段151號)現場放流口取水採樣,經檢驗:總懸浮性固體53mg/L,逾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2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