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關西服務區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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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93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關西鎮東安里上三屯一四號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關西服務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27日前往貴區稽查,發現污水處理設施有下列狀況: 1.T01-05活性污泥池與T01-06活性污泥池間設有細篩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 2.現場次氯酸鈉添加之位置為中間池,與許可登載不符。 3.T01-13細篩機下方設有濾液池,並抽送至調和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 4.T01-07及T01-08沉澱池之污泥迴流至T01-01調和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 5.放流口D01進行採樣,經檢驗COD為 107mg/L 、SS為 41mg/L ,皆超出放流水標準(COD:100mg/L、SS:30mg/L)。 以上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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