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陳英基養豬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6-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埔鎮黃梨園段九二一地號,黃梨園段一○八八地號 | 陳英基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日辦理水污費查核作業,現場於放流池進行採樣作業,送驗總懸浮固體檢驗結果742 mg/L(標準150 mg/L),送驗化學需氧量檢驗結果1460 mg/L(標準600 mg/L),已逾放流水標準,現場稽查時雖無放流水排放情形,惟採樣點為放流池,具代表性,依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辦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19 |
| 2 | 2017-12-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埔鎮鹿鳴里鹿鳴坑段黃梨園小段230之4、230之6地號 | 陳英基養豬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5年11月勾稽台端所屬養豬場(管制編號:J5700964) 105年02月至105年08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12月14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豬飼育作業程序(製程代碼:010012)產生之斃死畜禽(廢棄物代碼:R-0112)廢棄物於105年3月申報產出量(0.39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32公噸/月)之10%上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11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