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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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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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六二三號 | 正揚利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1日星期四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進行操作,現場灑水面積不足遭缺失計點4點並要求限期改善,惟於113年6月26日星期三進行複查,現場灑水面積仍不足,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計點及處理原則辦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4-09-12 |
2 | 2023-10-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623號 | 正揚利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6日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61A3507)稽查,本次查核結果缺失點數總計為14點,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稽查當次之缺失點數合計10點以上者,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6條。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2 |
3 | 2022-08-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六二三號 | 正揚利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本次查核結果缺失點數總計為12點,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稽查當次之缺失點數合計10點以上者,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6、9條。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20 |
4 | 2022-01-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六二三號 | 正揚利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授權訂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6、9條。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05 |
5 | 2020-08-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六二三號 | 正揚利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及第9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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