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再興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再興高爾夫球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16-04-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一○鄰南窩五○號 | 再興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再興高爾夫球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1條第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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