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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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段一四七之一、一四七之二、六七八、六七九地號 | 英華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2日至貴畜牧場(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段147-1、147-2、678、679地號)進行稽查(稽查編號:07-W-10904055),現場查核場內廢(污)水設施系統T01-01原水池有一管線連接至畜牧場後方農田水利署所屬池塘,另T01-02管線往T01-03中間有一股回流T01-01管線未登載於許可,以上廢(污)水管線流向與許可登記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5-03-03 |
2 | 2024-08-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段147-1、147-2、678、679地號 | 英華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管理之英華畜牧場(管制編號:J6100584,地址: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段147-1、147-2、678、679地號)逾期提送113年度上半年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已逾7月底前申報當年度(1月-6月)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3 |
3 | 2019-09-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109年02月03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限改日期:109年02月0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三鄰紅毛九十九號 | 李英縣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9月23日前往稽查,經查貴場現場飼養300頭,業已符合水污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一),惟未取得本府核發之排放許可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待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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