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徐源遠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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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114年03月2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崁頭段一三四九地號 | 徐源遠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巡查確認貴畜牧場正常營運中,本局告知現場人員貴畜牧場水措計畫核准文件已於112年6月23日屆滿且未申請展延,致文件失效且仍未停止營運及產生廢(污)水,當下限期提送簡易排放許可申請文件上傳EMS系統,以上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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