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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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2-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青埔子92之6號 | 正大香農產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食品製造未妥善處理廢(污)水,排放有色廢(污)水至廠外水體(青埔支線),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0 |
2 | 2022-0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青埔子九二之六號 | 正大香農產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月19日前往稽查,經查貴事業規模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惟將清洗地板廢水排放至廠區旁灌溉溝渠,稽查時仍有白色廢水殘渣,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20 |
3 | 2020-11-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青埔子92-6號 | 正大香農產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11月23日前往稽查,經查貴事業規模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惟將廢水排入青埔支線,本局現場採取水樣檢驗化學需氧量,檢測結果為7,350mg/L(標準10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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