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翊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1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竹南科學園區(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翊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2287)於114年7月16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08 |
| 2 | 2021-04-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村後湖子一一六之一八號 | 翊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保署異常名單查核,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4月28日前往貴事業新竹二廠稽查,許可登載T01-02加藥硫酸50%0~62.17 kg/每月,惟現場查察110年1月至4月,均使用8-12%硫酸。另查109年10月-12月污泥申報量(平均5.1kg/日)大於許可核准量(平均2.6kg/日),與許可登載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1-09-03 |
| 3 | 2020-08-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6鄰後湖村後湖子116-18號 | 翊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17日前往貴事業新竹二廠稽查,許可登載T01-02加藥PAC10%62.17~310.84 kg/每月,惟現場查察109年3月後至今, T01-02之PAC10%均未使用,與許可登載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09 |
| 4 | 2017-11-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村後湖子一一六號 | 翊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於106年11月3日請貴公司新竹二廠於11月15日前設置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惟貴公司新竹二廠於106年11月15日至107年2月4日未於期限內完成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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