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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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1-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4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段一二七地號 | 鴻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查核未依許可操作,致畜牧廢水溢出至德盛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25 |
2 | 2023-03-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村瑞興段127地號 | 徐慶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畜牧場(管制編號:J61A6155,地址: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村瑞興段127地號)尚未提送111年下半年度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已違反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七月至十二月資料之規定,此行為已違反水污法第22條第1項。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否 | 否 | 2023-10-17 |
3 | 2019-02-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自108年06月14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段一二七地號 | 徐慶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2月14日前往稽查,經查貴場畜牧登記162頭,惟現場飼養約400頭,業已符合水污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一),且未取得本府核發之排放許可文件。另於排放口採取COD,經檢測結果為9260mg/L(標準60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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