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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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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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忠孝村中興路一三四巷八號三樓 | 米莎資國際有限公司新豐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1日前往該公司 現場放流口D01取水採樣,經檢驗:化學需氧量(COD)為129mg/L、總懸浮性固體32mg/L,逾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0 |
2 | 2021-01-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忠孝村中興路一三四巷八號三樓 | 米莎資國際有限公司新豐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1月27日前往稽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經檢測化學需氧量149mg/L(標準100 mg/L)、懸浮固體36mg/L(標準30 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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