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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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2-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山二二八之三號 | 鋐聯開發有限公司苗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於113年02月16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廢(污)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回收水表讀數皆未依規定確實登載填寫。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07 |
2 | 2022-06-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山二二八之三號 | 新亞拌合企業社苗栗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專責人員、代理人均於110年離職,惟未以書面方式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備查,亦未依期限3個月內完成同一類別及級別以上之合格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17 |
3 | 2022-03-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命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山二二八之三號 | 新亞拌合企業社苗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製程產生之廢水,貯存於廢水處理單元中(初級沉池),惟未依規定申請廢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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