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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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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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水坡里水坡43之1號 | 穩盛農藝科技有限公司苑裡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經查貴廠收受之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白土(R-0404,113/4)、廢矽藻土(R-0405,113/10)、食品加工污泥(R-0902,112/11、113/1)及R-0903(113/10)前月收受貯存量扣除原物料使用量不符合本月收受貯存量,另查R-2401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112/12~113/2、113/6~113/9)。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5-01-15 | |
2 | 2024-03-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水坡里水坡四三之一號 | 穩盛農藝科技有限公司苑裡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所屬苑裡廠經本局於113年3月20日派員稽查,勾稽該廠上網申報資料(112年6月至113年1月),發現事業廢棄物有申報質量不平衡情形,且營運紀錄有未申報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4-23 | |
3 | 2023-07-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水坡里水坡四三之一號 | 穩盛農藝科技有限公司苑裡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7月13日派員至該公司所屬苑裡廠執行稽查,勾稽該廠上網申報資料(112年1月至同年6月),發現再利用收受貯存量(剩餘貯存量)及營運紀錄未申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3-08-08 | |
4 | 2022-10-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水坡里43-1號 | 穩盛農藝科技有限公司苑裡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1年10月4日派員於貴公司苑裡廠周界查察,稽查時於廠外發現有逸散明顯堆肥異味情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01 |
5 | 2022-09-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水坡里水坡四三之一號 | 穩盛農藝科技有限公司苑裡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貯存之R-0201廢塑膠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有漏液污染地面情形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措施。 2.R-0201廢塑膠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及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產出及貯存數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2-11-02 | |
6 | 2022-09-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水坡里水坡四三之一號 | 穩盛農藝科技有限公司苑裡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1年9月16日派員至該公司所屬苑裡廠執行稽查時,查核屬違規事項,如下: 一、查該廠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110年12月至111年7月止),發現有錯誤申報之情形。 二、次查該廠於111年6月收受之R-0120植物性廢渣數量為346.33公噸,其收受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登載之再利用量300公噸/月之百分之十。 三、另查廠內事業廢棄物貯存情形,R-0404廢白土及R-0405廢矽藻土未依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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