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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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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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2-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山腳里錦山84-1號 | 金鴻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苑裡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生化需氧量濃度34.4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192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21 |
2 | 2021-01-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山腳里錦山八四之一號 | 金鴻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苑裡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採取放流水水樣,經檢驗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化學需氧量為223mg/L(標準限值100mg/L)、生化需氧量為59mg/L(標準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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