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6-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福興段736-1、736-36地號 | 泉井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17日派員查獲貴事業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15 |
2 | 2017-03-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福興里福興一一六之八號 | 泉井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至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查察,並於放流口採取廢水,經檢驗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不合格項目為生化需氧量117mg/L(標準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為596mg/L(標準值為45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26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