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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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3-02-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誠街二一號 | 巨鎮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廢潤滑油再利用業,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11年11月10日工永字第11101188582號函及本局派員稽查結果,貴公司連續於111年8月份及同年9月份產品貯存量超過該再利用用途產品前3個月之累積銷售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21 |
| 2 | 2022-03-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誠街二一號 | 巨鎮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等資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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