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華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五○之八號一樓、五○之九號一樓、二樓 |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華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水處理設施114年6月27日至7月30日期間,多日累積納管排放水量超過48.7 CMD,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內容(每日最大排放水量48.7CMD)不符,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22 |
| 2 | 2023-07-1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50-8號 |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華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威華廠(管制編號:K71B0092)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本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5月31日環署循字第1121066223號函於112年7月10日至該廠稽查,查該廠網路申報資料,111年10月至12月期間,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C-0202廢液pH值小(等)於2.0有質量不平衡情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10 |
| 3 | 2021-09-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期限: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五○之八號一樓、五○之九號一樓、二樓 | 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華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所屬威華廠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23日查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事如下: 1.該廠廢液pH大(等)於12.5(C-0201)及廢液pH小(等)於2.0(C-0202)貯存於廠房內,惟未依規定每桶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2.另勾稽該廠申報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10年6月產出量2.6公噸,7月產出量2.55公噸,均逾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2.25公噸)之1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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