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為恭醫療財團法人為恭紀念醫院仁愛院區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仁愛路一一六號 | 為恭醫療財團法人為恭紀念醫院仁愛院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事業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記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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