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興隆環境資源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12-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廣興里廣興一三九之五號 | 興隆環境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中,未每月申報原物料自來水每月使用量及廢棄物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產品之其他鐵金屬、聚丙烯及聚乙烯混合物等2項,未申報產品產出量、流向、數量與前月底之庫存量等資料。 二、將收受廢電線電纜貯存於廠外(苗栗縣頭份市廣興段844之1地號旁鐵皮屋內),與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合,未依規定辦理變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6 |
| 2 | 2019-09-1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廣興里廣興139-5號 | 興隆環境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電線電纜(D-2601)貯存位置與核准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之廠區配置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29 |
| 3 | 2019-02-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廣興里廣興139之5號 | 興隆環境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107年12月5日(聯單編號:H480548510700010)、108年1月11日(聯單編號:F060347010800002)、14日(聯單編號:F060347010800003)、15日(聯單編號:H520129410800001)、16日(聯單編號:F060347010800004)及17日(聯單編號:F060347010800005)收受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電線電纜(D-2601)委託南亞環保公司清除至貴公司處理,惟貴公司處理完成日期為108年1月4日、2月19、20、21及23日,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作業;另查貴公司製程產出之D-1506未依規定填報於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即逕行營運。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27 |
| 4 | 2017-09-2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廣興里廣興一三九之五號 | 興隆環境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收受之廢電線電纜(D-2601)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申請核准之許可文件地點貯存, 另收受分類衍生之廢棄物廢鐵、廢鋁、廢塑膠、廢橡膠露天貯存於廠區內及廠外空地,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滲透之設備,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收受之廢電線電纜(D-2601)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申請核准之許可文件登載地點貯存, 另收受分類衍生之廢棄物廢鐵、廢鋁、廢塑膠、廢橡膠露天貯存於廠區內及廠外空地,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滲透之設備,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10 | |
| 5 | 2016-12-0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廣興里廣興一三九之五號 | 興隆環境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第3款、第2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收受廢棄物之貯存地點未依申請核准之許可文件地點貯存。又查,處理機構設置之監視系統故障無法運作,未依規定於7日內完成修復,且紀錄未依規保存三個月。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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