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國陽青山鎮社區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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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永昌街一號 | 國陽青山鎮社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16條、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社區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4日派員查獲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頻率每年至少校正1次及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等資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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