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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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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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南庄鄉東河村23鄰鹿山聯絡道路 | 郡騰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1月27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查獲貴公司承攬載運家戶工寮廁所拆除產出之混凝土塊、磚、土一般廢棄物,因道路狹小大車無法進入,先由小車載運暫置於南庄鄉東河村23鄰鹿山聯絡道路一路口處,有污染地面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5-01-02 | |
2 | 2024-10-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上埔里松竹新村七七號一樓 | 郡騰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該公司承攬工程施作後產生之廢樹枝樹葉,未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書,並保存三年。 (二)經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資料,該公司承攬非列管事業所產出之廢樹枝樹葉清理業務,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5-03-20 | |
3 | 2024-09-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永貞路(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郡騰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M-0719)於113年9月20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否 | 否 | 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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