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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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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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德義路段269、270、270-1....270-8地號等10筆 |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誠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6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於本縣頭份市德義段269、270、270-1、270-2、270-3、270-4、270-5、270-6、270-7、270-8等10筆地號施作「誠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施作,工程施作產生之廢水應由管線收集後至沉砂池沉澱處理後,再以泵浦抽送上層澄清水,經由外接水管排放,惟現場查察發現廢水未經沉澱處理,而係利用泵浦抽送後,逕經由管線排放至周界外溝渠,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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