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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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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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臺中市梧棲區中國貨櫃運輸公司貨櫃集散場 | 鑫利來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於113年9月25日以出口報單第DA/BC/13/223/J0968號報運出口PLASTIC FLAKES(塑膠薄片)共計2貨櫃,總重量為44,640公斤,現場開啟編號BEAU4897054貨櫃查驗結果,櫃內分為以太空袋裝盛之廢塑膠碎片及以塑膠膜包捆之塑膠線、塑膠片、鐵絲、紙片等廢塑膠混合物之事業廢棄物,非屬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項目,其輸出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惟該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逕行輸出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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