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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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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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6-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中正路四○六號 | 優美祿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6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經查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泥製品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959-02號),其中預拌混凝土係為購買,並以拌合車運送至廠區;惟稽查當日,於廢玻璃堆置區有大量砂及水泥原料,貴公司於廠內將破碎之廢玻璃(玻璃纖維)與砂及水泥混合,所核定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原物料並未登載有使用砂及水泥,貴公司逕行使用砂及水泥與破碎之廢玻璃在廠內進行混合作業。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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