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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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五光里五光路135號 | 申亞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之申亞工業社,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3年3月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測值71.2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08 |
2 | 2020-08-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臺中市烏日區五光里五光路135號 | 林銘基君(申亞工業社負責人)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林○○經營之申亞工業社於本市烏日區五光里五光路13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15-12號,管制編號:L0000722),經本局於109年8月20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採集水樣發現申亞工業社之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廢水調整池懸浮固體測值114mg/L(許可操作範圍:進流濃度100mg/L,出流濃度99mg/L),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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