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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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6-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77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 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4年6月2日派員前往查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465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7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8 |
| 2 | 2024-09-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777-00號),經本局於113年9月1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63.0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6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本局已於113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已符合放流水標準,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6 |
| 3 | 2024-03-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777-00號),經本局於113年3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流程:中和槽T01-10有一管線可將廢(污)水抽至T01-03調勻槽內;中間槽T01-08有管線可抽至T01-06慢混槽;另中間槽T01-08有添加消泡劑,以上皆與許可證內容登載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2.本局於113年6月17日派員前往現場複查結果,已恢復原許可證(文件)內容操作,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16 |
| 4 | 2023-11-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8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13年2月4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包含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777-00號),經本局於112年11月2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65.5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1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24 |
| 5 | 2021-08-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7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二五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076-00號),經本局於110年8月1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928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44mg/L(限值:100 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於110年10月7日總函水字第11010001號函提送完成改善且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報請查驗,經本局於110年10月19日前往複查,查核當日貴公司現場無排放廢水,另依貴公司提送之改善完成措施報告書之改善措施執行情形為更換活性碳吸附裝置內活性碳,查貴公司確於110年9月10日、11日及10月12日皆有更換活性碳之記錄,爰此貴公司已進行改善,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12 |
| 6 | 2021-03-2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於110年5月13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3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257-NH車輛於110年3月23日11時2分行經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7.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3 |
| 7 | 2020-05-1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於109年6月29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6月29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526-LP車輛於109年5月14日9時37分行經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10 |
| 8 | 2020-05-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二五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076-00號),經本局於109年5月6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34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4mg/L(限值:100 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02 |
| 9 | 2019-08-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永義九街25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076-00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19日辦理廢水處理設施功能診斷作業,並會同現場人員,經查貴公司裝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皆非為連續自動記錄者,惟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1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 2.貴公司已於109年3月11日提送稽查當日(108年8月19日)後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累計用累計水量讀數)送本局報請查驗,本局予以認定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0-03-17 |
| 10 | 2019-08-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8000元整,請於109年3月31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09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永義九街25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076-00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19日辦理廢水處理設施功能診斷作業,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53.6 mg/L(限值:30 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3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0-03-17 |
| 11 | 2019-03-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02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於108年5月15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永義九街25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19-04-30 |
| 12 | 2017-12-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永義九街25號 | 總迪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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