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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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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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7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興隆里興隆路一段七○巷六五號 | 金泰鑫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7月6日執行污染源督察作業結果如下: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興隆里興隆路一段70巷65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072-06號),112年7月6日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檢測放流水水質,檢驗結果氟鹽檢測值為23.0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於112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包含氟鹽)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11 |
2 | 2022-03-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興隆里興隆路一段70巷65號 | 金泰鑫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4-12 |
3 | 2018-09-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3月8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興隆里興隆路一段七○巷六五號 | 金泰鑫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1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7年9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時,查獲數項未依M01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其違規事項如下:(一)貴公司周界(A000)之氫氟酸、硫酸及六價鉻檢測項目未依規定於定檢後30日內完成網路申報。(二)金屬製品電鍍(原料及產品)現場以數量紀錄,未依M01操作許可證核定項目紀錄。(三)106年部份原物料使用量超過M01操作許可證核定量10%以上。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19-01-28 |
4 | 2016-1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興隆里興隆路一段70巷65號 | 金泰鑫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興隆里興隆路一段70巷65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072-03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5年12月29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19-09-25 |
5 | 2016-04-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貴公司於105年8月1日105金泰鑫環水字第080116號函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暨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已含鎳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興隆里興隆路一段七○巷六五號 | 金泰鑫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6-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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