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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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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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1-0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12年1月19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1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橋墩下方P121附近 |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05-QC車輛於111年11月7日10時39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橋墩下方P121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4 |
2 | 2021-03-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蚵寮路255巷54弄30號 |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設址於臺中市龍井區從事鑄造業,灰鐵鑄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10年3月25日16時2分及4月19日15時30分派員前往巡查,發現貴廠後方周界土地上有細砂散布情形,續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查核,現場製程作業中,惟廠內砂回收處理作業區之輸送管線至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前因廠房牆面開孔處與管路未能完全密合,後方排風口未關閉,致未能有效將砂石及矽砂阻隔於廠內中進行收集,使砂石及矽砂散佈於周界外地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9 |
3 | 2019-02-1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宜昌東路43號 |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作業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施未保持完整致車輛進出夾帶事業廢棄物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3-07 | |
4 | 2018-09-1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宜昌東路43號 |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現場查獲鑄造作業產生細砂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污染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24 | |
5 | 2018-08-2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宜昌東路43號 |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鑄造作業產生細砂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17 | |
6 | 2018-07-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9月26日。請於限改日期前完成改善,且不得再有污染情形發生,改善期限屆滿後,本局將派員至現場複查,如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宜欣里宜昌東路四三號 |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及第3款之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75-02號),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及第3款之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27 | |
7 | 2016-10-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宜昌東路43號 |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28 | |
8 | 2015-07-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975地號等5筆 | 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段975地號等5筆土地施作旭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仕興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0月2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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