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金安和工業有限公司二廠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3-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鵬儀路二九六巷六弄二五號 | 金安和工業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二廠)於本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3月29日派員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9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19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