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12-1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2月25日。(現場已於114年2月26日複查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三街1號(爽文國中)周邊 | 立宇營造有限公司-臺中市大里區爽文國中校園周邊人行環境品質提升改善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所辦理「臺中市大里區爽文國中校園周邊人行環境品質提升改善工程(管制編號:B113L2Z072-1)」本局前於113年11月25日稽查並限期於113年12月17日前完成改善,復於113年12月18日派員查核現場: 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及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6條)。 2.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防制面積未達90%,記缺失4點(第9條)。 上開缺失共計8點,顯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9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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