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喬福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19-02-2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七段162巷125弄77號 | 喬福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臺端所經營之喬福牧場從事養豬作業,飼養豬隻約300頭,領有農政機關核發之畜牧場登記證,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1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督察,該場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飼養豬隻,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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