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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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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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0-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一路一、二號及工五路五、七號、工三路一五號 | 廣源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中廠(管制編號:L8801052)從事廢紙(D-0601)、廢紙(R-0601)、廢紙混合物(D-0699)等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112年10月1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11年10月至112年9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廢紙(R-0601)於111年11月至112年8月收受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原料使用量(111年11月至112年8月分別為-8083.99公噸、-6546.31公噸、-3147.26公噸、-8021公噸、-9388.13公噸、-9139.23公噸、-6791.62公噸、-4657.95公噸、-5289.1公噸、-2514.24公噸)不符當月貯存量(111年11月至112年8月皆申報0),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1-29 | |
2 | 2022-07-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一路一、二號及工五路五、七號、工三路一五號 | 廣源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前於111年7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責人員查核作業,查貴公司所屬台中廠領有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7)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54-05號),依規定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查核時發現郭00先生擔任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同時兼任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01 |
3 | 2020-05-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大甲區日南里工一路一、二號及工五路五、七號、工三路一五號 | 廣源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中廠從事紙板製造作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21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督察,發現109年2月更換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產生之廢濾袋,於廠內破碎後製成衍生燃料使用,惟未提列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6-19 | |
4 | 2019-09-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大甲區日南里工一路一、二號及工五路五、七號、工三路一五號 | 廣源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中廠從事紙板製造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3日及26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7)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4)產出集塵灰,經送驗檢測結果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值為1.32ng-I TEQ/g(標準值1ng-I TEQ/g),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列產出該項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1-14 | |
5 | 2015-03-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一路一、二號及工五路五、七號、工三路一五號 | 廣源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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