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5-2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臺61線西濱快速道路16.4K處(往林口) |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車輛(車號:***-KJ)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6 |
| 2 | 2024-06-1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1月1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第三貨櫃中心 |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NB-576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1 |
| 3 | 2024-04-0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限於113年6月3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中突堤出口 |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41-6A車輛於113年4月8日9時50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出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15 |
| 4 | 2023-09-0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宜春路(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38-KT)於112年9月7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23 |
| 5 | 2021-01-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另查車號741-6A車輛於110年2月24日至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通霄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10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 |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41-6A車輛於110年1月26日9時48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11 |
| 6 | 2020-10-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本府109年9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91776777號公告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4 |
| 7 | 2019-04-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8年6月27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 |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嘉斌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NA-5530車輛於108年4月26日10時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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