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高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0-08-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福德里順帆路152號 | 高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福德里順帆路15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38-02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查核109年8月份每日操作紀錄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按次紀錄每月統計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之使用藥品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2.貴公司已於109年9月25日以未具文號函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影本報本局查驗,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9 |
| 2 | 2020-08-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12月15日前依規完成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屆期未完成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福德里順帆路152號 | 高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福德里順帆路15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38-02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原廢水鎳測值檢測結果,原廢(污)水未經處理前含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附表二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且依附表一所列許可核准廢(污)水產生量規模,已達須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規模,經查於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未有專責人員相關申請資料,核認貴公司未依法完成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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