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一鳴環保工程行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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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另請日後切勿再有隨意棄置垃圾包等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行為,以免違法再次受罰。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安區南埔里南安路480號(大安區清潔隊)大門旁地上 | 一鳴環保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案經本局檢視113年1月5日相關攝錄影資料,臺端所有大貨車於113年1月5日21時3分隨意棄置廢木板及大量垃圾包於大安區清潔隊大門旁地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1-23 | |
2 | 2023-11-2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義和里中山路一段466號 | 一鳴環保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之一鳴環保工程行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74號),經本局112年11月22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比對貴機構112年11月16日未具文號函提供之清運車輛469-UR於112年5月23日及112年6月12日之停頓點說明,發現貴機構112年5月25日於本市大甲區頂店里抽肥及112年6月12日於本市豐原區南陽里抽肥,惟未依規於網路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2-06 | |
3 | 2021-02-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社柑二路(國道3號東側橋下) | 一鳴環保工程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工程行車輛(002-VR)於苑裡鎮社柑二路(國道3號東側橋下),傾倒水肥至水溝致污染水體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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