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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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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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13年6月27日前檢送恢復原核准之許可證內容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送交本局,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栗林里豐栗路133巷29號 | 資揚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潭子區栗林里豐栗路133巷29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51-07號),經本局於113年5月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槽(T01-01)採驗原廢水檢測結果,總鉻192mg/L(核准最大值:150mg/L),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執行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3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01 |
2 | 2016-1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栗林里豐栗路一三三巷二九號 | 資揚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於本市潭子區栗林里安和路133巷29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51-06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該公司已於107年6月25日完成備查完成設置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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