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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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1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永和路六甲巷2-1號 | 明江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端從事畜牧業,屬本局核准之廚餘養豬場,惟廚餘桶於屋外露天曝曬未有覆蓋致有礙衛生整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06-19 | |
2 | 2021-02-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永和路六甲巷二之一號 | 明江牧場(原傅明江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廢水處理設施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06 |
3 | 2020-06-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永和路六甲巷2-1號 | 明江牧場(原傅明江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6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1480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2020mg/L(標準值:80mg/L),檢測結果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24 |
4 | 2020-02-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69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永和路六甲巷2-1號 | 明江牧場(原傅明江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2月17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792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454 mg/L(標準值:80mg/L),檢測結果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27 |
5 | 2019-02-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6100元整,本局限期臺端於108年5月17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永和路六甲巷二之一號 | 明江牧場(原傅明江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17 |
6 | 2017-07-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自立段2318及2319地號 | 明江牧場(原傅明江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場未依規每日紀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度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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