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興泰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12-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石岡區和盛里豐勢路一巷六○號 | 興泰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石岡區和盛里豐勢路一巷60號從事水泥業,經本局於113年12月10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獲貴公司混凝土洩漏斗清洗區製程廢水沿廠區周邊匯入廠區內地下溝渠,再經該地下溝渠排放至廠區側溝直至承受水體,經於該溝渠排放口採取廢水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檢測值11.0(限值:6-9)、懸浮固體檢測值238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本案以地下溝渠(渠道)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至地面水體,依水污染防治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規定,已構成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及第7條第1項規定,從重依同法第46條1項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05 |
| 2 | 2022-07-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石岡區和盛里豐勢路860巷5號 | 興泰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1年7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責人員查核作業,查貴公司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50-03號),依規定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一名,查核時發現專責人員陳金錫先生確實於現場擔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並同時兼任乙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曁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5 |
| 3 | 2018-10-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石岡區和盛里豐勢路一巷六○號 | 興泰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作業,經本局通過再利用者登記檢核,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為燃煤飛灰(R-1106),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0月15日督察結果,抽查貴公司於106年11月11日、13日、14日及15日收受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麥寮一廠與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燃煤飛灰(R-1106),重量分別為40.2公噸、40.72公噸、40.41公噸及41.27公噸,均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二段式聯單,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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