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經準企業有限公司石岡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68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石岡區明德路15號 | 經準企業有限公司石岡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4年7月10日派員查核,發現貴公司T01-1廢污水貯存槽檢驗結果,pH 9.3(許可核准最大值9),超過核准標準,放流槽檢驗結果,pH 9.1(許可核准最大值9),超過核准標準,並於放流口採樣點採樣檢測結果,pH 9.6(限值: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涉同時違反本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具關聯性,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從重以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辦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9-23 |
| 2 | 2024-12-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石岡區明德路15號 | 經準企業有限公司石岡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本局於113年12月3日10時整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97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6 |
| 3 | 2022-01-0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15號 | 經準企業有限公司石岡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管制編號:L9703279)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028號),經本局111年1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有一堆不明物體,貴公司表示為事業端清運回來的廢漆渣,重量約10公斤,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有核准廢油漆、漆渣(D-170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2-11 |
| 4 | 2021-06-1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15號 | 經準企業有限公司石岡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管制編號:L9703279)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028號),經本局110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現場有貯存1,190公斤D-2201(以PET為片基材質的廢攝影膠片),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貯存場或轉運站,前述貯存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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