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9-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南投市自強三路一號 | 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南投廠從事膜類膠帶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膠帶製造程序(M05,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M1761-01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4年9月30日派員督察,督察時貴公司南投廠製程表面塗裝區(E502)運作中,惟查緊急排放口閥門未有效密閉,經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檢視該緊急排放口,確實有廢氣煙流排放,顯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16 |
| 2 | 2022-07-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南投市自強三路1、2號 | 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局於111年7月12日派員至該廠稽查,經查該廠設置乙級專責人員陳淑姿一人,核准設置日期99年4月27日。 二、稽查時該環保專責人員兼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08 |
| 3 | 2017-01-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南投市自強三路一、二號 | 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日執行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事業廢棄物、清除、貯存、申報稽查,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2.稽查時,廠內堆置3桶1立方公尺之事業廢棄物,外觀為乳化液狀具明顯刺鼻味道,另依該公司檢測報告(現場提供)廢棄物閃火點小於40度C,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該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報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C-03)類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3.該公司105年9月份網路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52.1公噸,惟困報錯製程致D-0699廢紙混合物申報為0,屬申報錯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4.另該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未委託合格之清除公司清運,(清運合約書無此項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5.據該公司陳淑資環保聯絡人表示來時凱盛環保公司已建議該公司廢樹脂(D-0201)改為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C-03)類別,該公司已積極洽談辦理。 6.現場命該公司儘速提報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正確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並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清除機構清除處理廠內廢棄物。(上速內容經該公司陳淑姿確認無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13 | |
| 4 | 2017-01-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南投市自強三路一、二號 | 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日執行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事業廢棄物、清除、貯存、申報稽查,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2.稽查時,廠內堆置3桶1立方公尺之事業廢棄物,外觀為乳化液狀具明顯刺鼻味道,另依該公司檢測報告(現場提供)廢棄物閃火點小於40度C,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該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報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C-03)類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3.該公司105年9月份網路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52.1公噸,惟困報錯製程致D-0699廢紙混合物申報為0,屬申報錯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4.另該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未委託合格之清除公司清運,(清運合約書無此項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5.據該公司陳淑資環保聯絡人表示來時凱盛環保公司已建議該公司廢樹脂(D-0201)改為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C-03)類別,該公司已積極洽談辦理。 6.現場命該公司儘速提報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正確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並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清除機構清除處理廠內廢棄物。(上速內容經該公司陳淑姿確認無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13 | |
| 5 | 2016-12-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南投市自強三路一、二號 | 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南投廠從事商標紙及膠帶製作,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27日督察時,經巡查其廢水處理設施,分別於慢混池(T01-4)及最終沉澱池(T01-5)各1之不明管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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