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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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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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2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環潭公路(台21線60公里~69公里及台385甲線全線) |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7 |
2 | 2023-11-1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15日。 | 南投縣 | 南投縣草屯鎮碧興路一段376號前 |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1.本案係112年11月18日南投分局半山派出所通報營業曳引車載運營建廢棄物違規案件本局會同稽查作業。 2.本局於112年11月18日10時50分派員會同半山派出所員警前往稽查結果,在草屯鎮碧興路段攔查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所屬營業曳引車車號ID-802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砂、石、磚頭、混凝土塊未持有隨車之產出源(營建剩餘資源運送處理證明文件)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查驗,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當場依法告發辦理(現場拍照存證)。 3.現場稽查時該公司所屬營業曳引車車號ID-802由楊承偉操作駕駛,另現場駕駛陳述營建剩餘土石方產出源為南投市南崗路與中華路口附近工廠,另陳述無具體事實證明欲前往何處處理。 4.本案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依法將該車輛載運營建廢棄物當場退回原產生源處所或委由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並有相關處理證明文件以供查證。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3-15 | |
3 | 2022-12-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台一線135.5k處 |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135.5K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LAH-715(子車:67-Q7,司機:林原慶)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1-10 | |
4 | 2022-09-2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屯區環中東路一段與松竹路一段路口 |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本局於111年9月26日下午16時06分查獲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88-ZW)駕駛人行經本市北屯區環中東路一段與松竹路一段路口拋棄廢棄物(衛生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0-25 | |
5 | 2021-11-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新湖段516地號 |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警方查獲砂石車載運土石方案,車號KLF-8318,子車:26-5H,司機:楊豐瑞 ,車籍: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未隨車攜帶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依法告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1-19 | |
6 | 2019-05-1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8年7月16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附近 |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B-2707車輛於108年5月14日9時41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27 |
7 | 2017-09-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南投市樂利路11號 | 興鴻運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車輛排放黑煙污染度達1.9m-1,超過1.6m-1之法定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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