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南投縣南投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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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2-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南投市信義街三六六號 | 南投縣南投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4日至南投縣南投市水資源回收中心進行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專案稽查作業,發現該中心位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更動日起十五日內向本府申請核定設置,已違反「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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